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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民生目标描绘和谐蓝图
作者:hj258 日期:2008-3-31 21:20:03
织好一张社会保障网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把着力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作为2008年经济社会发展的八个重点工作之一,就业、社会保障等与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民生热词屡次提到并在今年再次提出了新目标:2008年人民生活将继续改善,在扩大就业规模、增加城乡居民收入以及解决教育、医疗等民生问题上将迈出更大步伐。200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0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报告”(简称“中央和地方预算报告”)也提到,2008年中央财政将加大对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民生领域的投入,中央财政安排2761.61亿元发展社会保障事业和解决就业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关注民生、重视民生、解决民生问题的信心和决心清晰可见,一个个闪亮的民生指标为我们描绘了一幅百姓生活的和谐蓝图。
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左右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显示,2008年,我国城镇新增就业10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左右。城乡居民收入继续较快增长,其中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6%以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现全覆盖并提高财政补助水平。农村贫困人口减少200万人以上。
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得实惠
2008年,我国坚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认真落实就业促进法和劳动合同法,制订相关配套措施。建立健全城乡统筹的就业服务体系,积极做好高校毕业生、退伍转业军人的就业服务工作,深入开展对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加强职业培训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健全创业服务体系,改善中小企业创业环境。依法严厉打击各种非法用工行为。
城镇居民基本医保试点城市数量增多
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扩大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提高统筹层次。探索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制订和完善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养老保险办法。鼓励各地开展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体系,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城市的数量达到全部地级城市总数的50%以上;全面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用两年时间将筹资标准由每人每年50元提高到100元,其中中央和地方财政对参合农民的补助标准由40元提高到80元。继续开展东部地区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城市实行动态管理、分类施保,农村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加大社会救助力度。鼓励发展慈善事业。
社会保障和就业投入增加
2007年,中央财政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03.16亿元,增长13.7%。 而2008年,中央财政预算计划安排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61.61亿元,增长24.2%。逐年增加的社会保障和就业财政支出,以及党中央采取的各项保障措施,让就业和社会保障这一民生之本更加坚实。
1263亿元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中央和地方预算报告指出,2008年,我国将继续支持全面建立和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月人均财政补助标准由30元提高到50元,中央财政补助比例由1/3提高到70%。支持健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安排261.1亿元,在2007年财政补助标准月人均提高30元的基础上再提高一倍。安排1263亿元,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扩大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从2008年1月1日起按月人均100元的水平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在此基础上对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和退休早、基本养老金相对偏低的人员等再适当提高调整水平,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和老工业基地予以适当支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的要求,落实好减免税费、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职业培训补贴等促进就业的财税政策。继续支持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东北及中部地区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和解决库区移民的生产生活困难。一系列保障措施,让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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