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20日,新华社授权发布了“关于200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0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报告”(以下简称“中央和地方预算报告”),中央和地方预算报告显示:2008年中央财政将加大对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民生领域的投入,中央财政安排2761亿多发展社会保障事业和解决就业问题。
中央和地方预算报告指出:中央财政安排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61.61亿元,比2007年增加了458.45亿元,按可比口径增长24.2%。支持全面建立和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月人均财政补助标准由30元提高到50元,中央财政补助比例由1/3提高到70%。支持健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安排261.1亿元,在2007年财政补助标准月人均提高30元的基础上再提高一倍。
安排1263亿元,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扩大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从2008年1月1日起按月人均100元的水平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在此基础上对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和退休早、基本养老金相对偏低的人员等再适当提高调整水平,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和老工业基地予以适当支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的要求,落实好减免税费、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职业培训补贴等促进就业的财税政策。继续支持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东北及中部地区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和解决库区移民的生产生活困难。(刘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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