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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峰县认真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前期准备工作
作者:朱美菊 日期:2008-7-9 9:58:25
我县今年正式列入2008年全国城市居民医疗保险的试点县。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充分体现。
按照省、州的工作安排,我县认真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前期准备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向金洲任组长,县政府副县长卓万俊任副组长,劳动保障、发改委、人事、卫生、财政、公安、民政、教育、统计、税务、药监等部门为成员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项工作。
二是落实工作责任。明确乡镇社保中心主任是城镇居民医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乡镇社保中心人员为所在区域城镇居民医保的经办人。要求在全县范围内进行拉网式调查摸底,建立基础数据库。将登记表分发给社区居民,提醒居民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乡镇社保中心登记申报。对未及时申报的,乡镇社保中心组织人员上门核查参保信息协助登记申报。对行动不便的居民,特别是重病、特困、低保人员,中心工作人员主动上门为其办理登记申报手续。
三是完善经办管理平台。在现有的城镇职工医保计算机网络平台基础上,投资24.4万元升级改造医疗保险信息管理系统,改造后的信息管理系统可满足与各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各社区居委会、定点医疗机构及定点药店实时连接的需要,届时,将为每名参保对象将发放打印有个人照片的医保卡进行身份识别,参保对象缴费及享受待遇将更为便捷。
截止目前,全县已登记的符合参保条件的城镇居民共计36252人,其中少年儿童1815人,高中以下在校学生20471人,60岁以上老人2070人,城镇低保对象2613人,重度残疾人33人,其他非从业居民925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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